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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吸引力法則,你會吸引到你所重視的東西,
你所專注的一切,創造出自我世界的實像。

舉一個例子:如果我要你先掃視房間所有【咖啡色】的物品,
然後我問你:「有哪些東西是白色的?」,相信應該沒有人能準確的回答,
那麼白色到哪裡去了?白色消失了!它短暫的消失在你所認知的世界。

再換一個更簡單的例子,請確實依照我所說的去做,
【不要想自由女神像!】,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,
剛剛再腦海裡浮現了,手舉火炬與書本、青銅色的自由女神身影,
不是說了不要想嗎?那它從何而來?它因為你的專注而來。

反過來說,當你輕視、或是根本忽視的時候,你就是在把它往外推,
其實這根本不需要舉例,這本來就是生命的常理;
當你忽視健康:大吃大喝、煙酒不忌、作息紊亂,健康離你而去。
當你忽視家庭:缺乏溝通體諒、從不作付出犧牲,家庭離你而去。
當你忽視金錢:好吃懶做、任意揮霍、沒有規劃,金錢離你而去。

傾聽自己的聲音,分辨什麼樣的生活是自己所期盼的,
專注在自己所期待的,而非懼怕的。
然後專注其中,專注、專注再專注。
用意識、用語言、用文字、用行動,
用一切的一切使它成真。

只有想不到,沒有做不到。
沒有最好,只有更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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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ricboss57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