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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如果想要討好所有的人,最後只會淪落到連自己都討厭自己!】
 
每一個人都是期待自己是被喜愛的、是被珍寵的,
所以在某個程度上,我們會改變自己或者是偽裝自己,
以迎合某些人跟某些場合。
 
這並不是什麼壞事,這使我們圓融而好相處,
減少許多不必要的衝突摩擦,但是如果一昧的迎合,
完全沒有了自己的立場和主見,以別人的眼光為依歸,
成為了一個不懂得拒絕的【好好先生】還是【好好小姐】,
反而會失去應得的尊重。
 
當然也不是說要我們成為一個自私自利、橫衝直撞的討厭鬼,
就反而可以得到尊重,人們可能會不敢勉強你,但是也不會願意跟你多相處;
這樣也不行,那樣也不好,那到底要怎麼作?
其實我也在找答案,但是我想第一步絕對是【先愛自己】!
 
當自己對自己有足夠的愛之後,當自己可以跟自己愉快的相處之後,
當你可以愉快的在咖啡館微笑發呆之後,當你可以一個人上山下海遠走天涯之後,
你會慢慢發現,其實你並不太在意別人對你的眼光與想法,
你會很清楚的知道,他們所看到的,其實只是你小小的一部分,
你遠遠的比這個部分大的多!
 
同時間因為足夠的愛,你會變得真實而柔軟,
你會明白,作自己就夠了,不要太刻意的去修飾,
當然,一樣有些人會喜歡你、有些人還是討厭你;
有些人會走進你的生命,有些人頭也不回的離開;
有些會撞擊出火花,有的只是默默相隨;
一切都是緣份,都是值得被祝福的。
 
就像在靜坐時,腦海奔騰紛亂的影像,
存一息,守一念,
微笑的讓它在心頭緩緩流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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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ricboss57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